在台湾念研究所的时候,曾经在一家英文媒体兼职商业记者,有一次,受访者猛烈地批评了政府的政策,我回来问主任:“这可以写吗?”她很奇怪的看着我说:“为什么不可以?”她如此自然的回答,却让我开始不自在起来,那个短到不能在短的对话,让我惭愧的发现,我还是无法从马来西亚媒体惯性的“自我审查”思维中解脱。 回到大马工作,最常被问到的问题是,台湾媒体是不是很自由呢?是的,今日的台湾是世界上媒体言论最自由的地方之一,但是这个自由不是从天而降的。 1 989年,时年43岁的政治异议分子郑南榕,因为抗议国民党政府对言论自由以及台湾独立的钳制,自焚而死。在他死后10年,台湾才于1999年1月25日正式废除已经实行了68年之久的出版法。郑南榕的妻子叶菊兰后来出书时,写到:“出版法的废止,在法律上可能只是简单一句话,但对有些人而言,却是用身家财产或是用最可贵的生命去争取而来的言论自由。” 当我们羡慕台湾媒体的自由时,可以回过头来看看我国的情况吗?我们媒体的不自由,真的只是政府的责任吗?主流媒体内部的自我审查机制就不必负责任吗?主流媒体一直说他们被出版法钳制,走在钢索上很辛苦,但是只对政府歌功颂德是否就可以解决问题呢? 其实,政府与主流媒体应该体认到的是,在这个资讯透过科技快速传播的时代,控制主流媒体或者投政府所好报导新闻,已经无法掩饰真相,新闻自由与真相自会在互联网上找到出路。而人民也必须意识到,争取新闻自由不只是媒体自家的事,只有真正的新闻自由才可以监督政府的表现,让这个国家往更进步民主的方向迈进。 今天是世界新闻自由日,我期许自己除了要对自己的报导负责任之外,也不要再问“这可以写吗?”的蠢问题。我对我国的新闻自由不满意,但是有信心民意与人民的力量可以让我看到出版法令被废除的一天。 (《风云时报》记者陈锐嫔是槟城出生的小岛女子。博大(UPM)英文系、政大新闻研究所毕业。从中学加入校园记者以来,就没有离开过报界,曾在《光华日报》、台湾《The China Post》与《立报》服务。今年二月加盟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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