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在野党领袖安华的肛交案因其代表律师卡巴星申请撤换法官,吉隆坡高等法庭法官莫哈末再比丁(Mohd Zabidin Mohd Diah)听了卡巴星的申请后宣布休庭,直至明日早上9时30分再续审。 卡巴星是根据高庭法官决定驳回其两次控诉《前锋报》藐视法庭的申请,指法官有“偏帮”(Biased) 某一方的成分,因此要求撤换法官。 没有“再次” 也没有“床” 卡巴星是在第二日肛交案开审时指《前锋报》头版和第三版新闻中使用“再次”的字眼,是不正确的,因此第一次申请提控《前锋报》。
而在肛交安第三日续审时再次利用同样的理由抓住《前锋报》的痛脚不放。卡巴星这时是针对该报的头条图的图说,表示该图说说写原告赛夫所叙述的事发经过,是从未发生过的,因而再次申请提控《前锋报》藐视法庭。 当时法官再比丁在听过控辩双方的陈词后裁决《前锋报》并无藐视法庭,法官也选择不理会卡巴星的要求,即《前锋报》需要被警告。 稍后根据《独立新闻在线》的报导指出,安华说那张床(指照片里的)并非证物之一,他称这在法官和控辩双方现场勘查时并没有提起这张床。 《前锋报》的一贯作风 报导和事实不相符的新闻 卡巴星也在上周的审讯中不忘指《前锋报》是首相兼巫统主席纳吉所拥有的,而且该报的一贯作风是报导具有误导性且和事实不相符的新闻。 不过检控官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却针对卡巴星的言论回应,就因为首相纳吉是巫统主席,因此把《前锋报》和巫统挂上关系对他是不公平的。” 而法官也补充道,“如果你(卡巴星)认为该名记者的报导是有意图影响案件的审讯,那么你应该向警方投报,而主案不应该受影响。” 不过看来卡巴星对法官这样的回应不甚满意,因而要求撤换法官。 明早辩方交叉盘问第一证人赛夫 明日续审时,根据案件审讯的进展,明天将会是辩方进行交叉盘问第一证人赛夫的重头戏。 安华的代表律师除了卡巴星之外,其他分别是巴南古玛拉沙米(Param Cumaraswamy)、峇巴卡兰(C.V.Prabhakaran)、山卡拉奈尔(SN Nair)、蓝卡巴星(Ram Karpal Singh)、马里萨(Marisa Regina Fernando)和拉兹兰(Mohd Radzlan Jalaludin)。 赛夫是指控前雇主安华在2008年6月26日下午3点01分到4点半之间,于吉隆坡迪沙白沙罗公寓第11-5-1对他进行非自然性行为。 非自然性行为的定义为,任何人与另外一人发生性关系,并将阳具插入对方的肛门,或是嘴巴,被视为肛交或口交,是违反自然的性行为。(马来西亚刑事法典377(A)条文)。 现年63岁的在野党领袖安华,若罪名成立可能面对被判坐牢20年和鞭笞的刑法,进而终结其政治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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