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社团注册局在11月3日承认了蔡细历为合法署理总会长后,蔡细历即在当天恢复党职。但是马华前法律局主任梁邓忠今日却表示,社团注册局不曾裁决蔡细历是合法的马华署理总会长。 梁邓忠今日出示了社团注册局发给马华总秘书的回函。这封只有两段内容的回函表示,“根据蔡细历志期2009年10月26日致给内政部长的来函,本局认为马华署理总会长职并没有悬空,因为马华在2009年10月10日的特大议决,不符合马华党章第35条文的三分之二多数票条件”。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注册官并未裁决蔡细历是合法的署理总会长,只是根据蔡细历所提供的资料,认为署理总会长一职并没有悬空。 他指出,当时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中委接受他的意见,就是将第三项议案诠释为署理总会长职悬空,并推举廖中莱填补空缺。另外,当时中委会也决定不应将此事提呈给社团注册局定夺。 根据党章174条文,一旦中委会援引该条文来诠释议案,法庭和社团注册局都无权过问。梁邓忠也揭露早翁诗杰公然违反中委会的集体决定,擅自致函给社团注册局。 刚被委任填补梁邓忠位子的林鸿昌在接受《风云时报》访问时则反驳,虽然法庭并无权过问,但法律赋予社团注册局权力来决定,所以党不能不当一回事,政党也是受社团注册局管辖的。他也指,廖派坚持召开特大才是违反了中委会的决定的做法。
林鸿昌(左图)表示,他当时并不在中委内,所以对于中委在尚未接受到社团注册局的回信前就做出委任廖中莱接任署理总会长的决定并不是很清楚。 不过,他也为中委辩护,指称当时中委不能确定,所以并不能说马华中委在10月15日会议上的决定,到底有没有错,只有在社团注册局发出信件后,中委才依照社团注册局的判决行事。 林鸿昌透露,他曾经看过此封由社团注册局发出的信函,并证实梁邓忠所言,信中是指马华署理总会长的为位子从来都没有悬空,但他不记得信件是否有点名蔡细历就是合法的署理总会长。 他辩称,既然没有悬空,就表示本来在该位子上的人依然是署理总会长,就不能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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