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党团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 焦点 | 读者 | 设为首页 | 留言 | RSS
国内 | 焦点 | 真枪实弹 | 即时辣评 | 人物 | 公民记者 | 专栏作者 | 唐南发 | 詹运豪 | 杨善勇 | 潘永强 | 林猷荃 | 陈亚才 | 林放 | 许国伟 | 叶子麟 | 奇趣 | 漫画 |

廖派提案不合法 中委会拥有最后诠释党章权力

时间:2009-11-06 18:42:06  来源:本报报道  作者:周小芳

(吉隆坡6日讯)新任马华法律局主任林鸿昌在接受《风云时报》访问时说,廖派在程序上是有权力要求召开特大的,但是他们要议决的议案却是不合法的。中委会已经作出决定,所以即使最后他们通过任何的议决,都肯定是不合法的提案。

廖派中委今天早上召开记者会表示,他们将会如期举行特别代表大会,交由中央代表决定是否要重新选举。他们是援引党章第30.2条文自行筹资召开第二场特大。

根据《马华公会党章》规定,特大必须在20天内召开的条例,而这16名中委是在10月29日向总秘书王茀明提呈联暑召开特大的申请书,因此这16名中委最迟必须在本月28日召开特大。

廖派要求在特大中提出两项提案,即第一项提案,要求获得中央代表委托以重选中央委员会;若这项提案在特大通过,必须在30天内进行重选工作。

第二项提案是总会长翁诗杰在2009年10月10日之后,援引总会长权力来委任或终止,或行使的权利将被视为无效。

王茀明曾指出,法律局认为上述议案违反党章以及无法执行,因为代表大会无权强行要求或指示中委会重选,除非党章所规定的三项情况:(一)三年的任期届满;(二)三分之二的中委总辞;(三)三分之二的中央代表投票罢免中委会。第二项撤销总会长权利的议案同样违反党章,因为党章赋权总会长委任党职。

林鸿昌也说:“现在的中委是合法的,没有被革除,没有辞职,完全没有空缺,怎么重新选举?肯定要有人被革除了,才能重新选举。”

无论如何,他重申,权力在他们手中,他们要采取什么行动,是他们的权力。

另外,他也表示,马华总部并不会阻止任何人租用三春礼堂,所以就算今早廖派已经成功租用礼堂,但这并不表示当权派已经默许此特大。

他说,如果最后拥有任何争议,中委会应该是裁判,因为党章已经授予中委会针对章程作出诠释的权力。


上一篇: 媒体不是政府喉舌 本该拥有自主权 无需政府"归还责任"
下一篇: 承认与廖中莱关系紧张 翁诗杰:为了党仍愿意接受他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反贪会今天抓大鱼 谣传张庆信已不在国内?
反贪会今天抓大鱼 谣
公正报革新首击 蔡添强爆罗斯玛 阿布沙伊涉洗黑钱
公正报革新首击 蔡添
巫统发动第二论网战 全职枪手善用facebook当新战地
巫统发动第二论网战
罗斯玛要有第一夫人姿态 懒理网攻 笑看蒙女事件
罗斯玛要有第一夫人姿
揭巫统盗取重组村土地固打名单 郑立慷今投报霹反贪会
揭巫统盗取重组村土地
巫统博客转载种族主义禁歌 道出马来人被压迫的悲惨
巫统博客转载种族主义
再益要聂阿兹当大马甘地 出任民联精神领袖
再益要聂阿兹当大马甘
大学毕业生失业率狂飙 博客揭巫裔占超过80%
大学毕业生失业率狂飙
相关文章
最后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