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查独家专访(六):改教篇 霹雳州一名印裔妇女英迪拉与丈夫离婚后,三名孩子在她不知情之下,由父亲作主改信回教,而最小的孩子也依然在父亲的身边。马来西亚内阁前天宣布,夫妻任何一方改教,孩子必须根据两人结婚时的宗教信仰抚养,不能私下为孩子改教。 《风云时报》记者也针对此课题,访问了回教党霹雳署理主席兼原任霹雳州务大臣尼查。 以下,本刊记者(简称:记)与尼查(简称:尼)之间的访问。 记:内阁已经决定不让双亲替孩子改教,这个决定看起来得到非回教徒的支持,但却得到回教 徒组织的大力反对。回教党会如何回应这个问题呢 ? 尼:这是内阁的决定,内阁内都是政治人物,都是有个人利益的,这个课题应该带到相关的部门和法律,交回给有权力的人。 现在你问我,我不能回答你,因为讲话的是政治人物。政治是国阵的政治,他不包括全部人,他们是有偏见的。我们有法律,如回教法和民事法,我们必须回到法律,我们有部门监督。 回教局还没有给予意见,内阁却突然做决定了,这个内阁是国阵的,是有利益的,但却不是社会的利益,所以非政府组织才会出来反对。 所以我们必须交回给原有的法律,无论是回教法或者是民事法,都没有和非政府组织讨论,纳吉突然做出这样的决定,一定有自己的议程,在这个基础上,我不想要评论,直到相关的部门给予意见。 内阁的决定违反了现有的法律,所以我们现在说的都是言之过早。这不是一两件事情的问题,不要以偏概全,必须要从马来西亚的角度来看。 我们需要研究他为何要接受回教,为何他要离开回教,可能他是被逼的,可能他欠债了,而债主是巫统的人,就逼他进入回教。 我们必须看,这都可能是他的私人问题。我们必须一件一件案件的去看,不可以全面性的。英德拉的案件、苏巴希妮的案件,只是在这么多案件中的其中一件案件而已。 我们必须看内阁为何做出这样的决定,一定是有原因的,为什么不向有关的单位请教?为什么不和非政府组织谈?内阁就是没有咨询人民而做决定。 记:但是在回教法和民事法之间有灰色地带,律师公会举办改教座谈会时回教党支持者却出来反对,那是不是应该以讨论的方式来解决? 尼:你必须讨论,法律是有分别的,回教法只是给回教徒的,回教法庭诠释回教法,解决回教徒的问题。在这起案件中,如果牵涉其他宗教,就必须听取律师公会和非政府组织的意见,必须在公开的讨论下进行,不可以强逼的。
举个例子,如果你有了孩子,你本来是佛教徒,突然你觉得当基督徒不错,你就问你的太太,我们好不好成为基督徒?你的太太不同意,她说不要,你就独自成为基督徒。当然你会觉得基督教不错,所以你才入教,你会想,如果我的孩子,我的妻子都进入基督教,你说多好。 我的太太不要成为基督徒,是她的权利,我不要强逼她,或许有一天她会成为基督徒,但是在你的内心,你会想,为何只有父亲成为基督徒?我也是疼爱我的孩子的,如果他看见我看见的,可能他会成为基督徒,这是很自然的。 记:那个丈夫和妻子已经离婚了,孩子归给妻子,但是丈夫却拿着孩子的报生纸改信回教。 尼:这只是其中一个案件,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他可能是被逼的,这是私人的问题。如果他成为基督徒,他会邀请她的妻子一起成为基督徒,如果他成为佛教徒,他会邀请妻子一起成为佛教徒,他可能有私人问题,家人问题,你不能把全部问题都看成是一个问题,这是不公平的。 这是法律的点,就交给能够在这个领域思考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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